一、案例背景
德国是较早重视生态保护并推行生态补偿制度的国家,早在1976年就颁布了《联邦自然保护法》,对保护自然资源、防止侵占、占用者义务、决策优先度、占用补偿标准等进行了规定,首次在联邦层面正式确立了生态补偿的法律地位,让生态补偿成为了自然生态系统“占用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经过多次修订,2010年新颁布实施的《联邦自然保护法》要求“(因某种原因)对自然生态造成的影响必须得到补偿”,并对生态补偿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
利用生态账户体系(eco-account system)消除生态影响,是德国生态补偿的一种典型方式。生态账户实际上是一个自然保护措施的“账户”,以可交易的生态积分(eco-points)来衡量,当未来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自然生态空间、对景观产生破坏并且需要进行生态补偿时,可以使用生态账户中的生态积分来消除负面的生态影响。德国对生态账户补偿模式的探索始于1998年,由各州法律进行具体规定,目前德国许多地区都建立了生态账户体系,有力地推动了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
二、具体做法
1.生态积分交易需求的培育
生态积分衡量的是自然生态系统及物种生存空间的生态价值。德国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的严格执行以及预先补偿措施的确立,是培育生态积分交易需求的基础。
根据德国《联邦自然保护法》第14条和第15条,所有导致地表形态或土地用途发生变化,或者导致与地层相连的地下水位发生变化的行为,都可能会影响自然生态环境和景观功能,因此都被视为产生了“生态影响”。按照“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造成生态影响的责任主体有义务通过自然保护和景观管理措施,或者以其他替代措施来补偿不可避免的不利影响,如购买生态积分或自行运营生态账户等,以弥补生产活动产生的生态成本,并且需要在建设活动开始前完成补偿措施,才能获得项目许可。
2.生态账户的创建和使用
德国规定三种情形禁止建立生态账户:完全符合良好农业实践或有序森林管理的土地;仅维持自然和景观现存状态而无法提升生态价值的土地;已参与其他生态补偿项目或开发利用规划的土地。除禁止情形外,地方政府、占用者和第三方机构可以申请创建和运营生态账户,主要步骤包括:
一是制定生态账户规划;二是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将拟作为生态账户管理的土地计入生态土地登记簿(专门用于登记管理生态用地的gis数据库);三是实施规划,生态账户使用者可在登记后的土地上实施相关生态补偿措施,期间生态系统所发生的质量提升都体现为生态积分的变化;一旦规划的生态提升措施正式实施,生态账户就开始计算利息,年利率为3%,无复利累计,最多累计10年;四是预计开展一项工程将会产生的生态影响,测算需要补偿的生态积分数额;五是确定采取生态补偿的具体方式,如果选择生态账户的方式,则从生态账户中扣除补偿数额,并在生态土地登记簿中核销备案。生态账户的使用者可以用生态积分来抵消未来占用自然生态空间所产生的生态影响,也可以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将其转让给第三方。
3.生态积分的评估
德国每个州都有生态积分的具体评估标准,但评估原则、技术方法都大同小异。其中,巴伐利亚州生态积分评估方法和技术标准比较有代表性,针对物种和生存空间的不同,生态积分的评估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对于可根据面积计算和划界的,如农田、灌木等群落及其生存空间,由景观规划师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的面积和《巴伐利亚州生态补偿条例群落生境名录划归细则》(以下简称《生境名录划归细则》)给出的生态积分来计算,这是主要的评估方式;二是对于无法清楚确定边界或者不能按面积等进行数量评估的,如某些物种的生存空间对栖息地有较高要求或者与其他生物重叠,很难用数量来衡量,则由景观规划师通过定性方式来记录和评估这些特征。
4.生态积分交易
生态积分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自愿交易,但不能跨州、跨规划区交易。政府一般会制定生态积分交易的最低价,最终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例如,德国下萨克森州emsland地区1个生态积分的均价为2.9欧元,其附近区域的均价更高,约为3.3~3.5欧元。所有者出售生态账户中的生态积分时,既可以只出售生态措施,保留生态用地,也可以二者打包出售。对于前者,土地所有者必须保障该土地上的生态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对于后者,该土地的使用权及其生态措施相关的维护义务则全部由买方承担。
5.账户监管
政府部门对生态账户的监管措施主要包括:制定景观规划,开展生态账户登记和补偿项目验收,根据项目质量发放对应的生态积分并实行全过程的持续监管;对开展生态账户建设的自然生态空间,从补偿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不得改变空间用途(比如25年内)。政府主管部门对生态账户补偿涉及的积分评估、预防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等进行长期监管,确保生态补偿措施落实到位。
三、主要成效
一是改善了自然生态环境。通过建立和实施生态账户制度,推动了一定区域内生态价值“占用”与“补偿”的动态平衡,提高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水平,为增加生态产品供给、实现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甚至还有所提高”奠定了基础。
二是探索了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核算和评价。德国在建立生态账户体系的过程中,生态积分的确定是一个关键,其实质是对生态系统服务的评价和价值核算。德国并没有对生态系统服务这类公共品采取“货币化”的价值核算方法,而是着眼于政府管理和市场交易的需求,将生态价值“积分化”,也就是不同的生态系统及其价值对应不同的积分,生态积分的价格交由买卖双方和具体的市场交易来决定,这既避免陷入“算多少、值多少”的误区,又为通过市场力量配置生态产品奠定了基础。
三是有效促进了生态产品的供给及其价值实现。作为一种政府规制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方式,德国将生态账户运用于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修复领域,有利于调动市场力量参与生态产品的供给。生态账户制度不仅让占用者支付了一定的生态成本或者进行了生态补偿的实际行动,还让保护者享有优化生态环境的经济收益,厘清了政府与市场在生态保护中的定位,形成了“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为建立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和激励。